肾移植
肾移植是指用正常的肾组织植于患者体内,替代丧失功能的肾组织。原则上,任何慢性肾病患者导致不可逆转的肾脏功能衰竭,经一般治疗无明显效果(如血尿素氮持续在35.7毫摩尔/升以上,血清肌酐在707微摩尔/升~884微摩尔/升以上,肌酐清除率低于5毫升/分~10毫升/分),而需行透析治疗来维持生命者,均可接受肾移植手术。
一般要求年龄在55岁以下,无活动性感染,心、肺、肝等重要器官无明显损害,全身情况能忍受移植手术,以下十类慢性肾病可考虑肾移植治疗:
(1)肾小球肾炎,如特发性及感染后新月体肾炎、膜性肾病、系膜毛细血管性肾小球肾炎、IgA肾病、抗肾小球基底膜性肾炎、局灶性肾小球硬化症、紫癜性肾小球肾炎。
(2)慢性肾盂肾炎。
(3)遗传性疾病,如先天性双侧多囊肾病、肾髓质囊性变、遗传性肾炎。
(4)代谢性疾病,如糖尿病肾病、草酸血症性肾病、胱氨酸过多症、弥漫性血管角质瘤、肾淀粉样变、痛风性肾病。
(5)梗阻性疾病。
(6)中毒性疾病,如止痛药性肾病、阿片滥用性肾病、重金属中毒性肾病。
(7)系统性疾病,如系统性红斑狼疮、血管炎、进行性系统性硬化症。
(8)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。
(9)肿瘤,如肾胚胎肿瘤、肾细胞瘤、骨髓瘤。
(10)先天性畸形,如先天性肾发育不全、马蹄肾。
不可逆终末期肾病患者,血清肌酐水平达530.4微摩尔/升左右时,即应开始动一静脉瘘准备;血清肌酐继续上涨至707.2微摩尔/升~884.O微摩尔/升时,应开始行
透析治疗,并给予积极的内科支持疗法,然后,根据组织配型结果,选择理想供肾进行肾移植手木。
如接受规则透析的患者,出现少尿或无尿,贫血日趋加重、心脏扩大,反复出现心力衰竭者,如继续透析病死率甚高,这类患者属于迫切移植对象,应尽早选择合适供肾,只要手术成功,肾功能恢复,患者可望长期存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