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斑狼疮可以结婚生育吗?
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多为年轻女性,很多患者关心是否可以恋爱、结婚和生育。其实红斑狼疮的患者的心理、生理及性功能是正常的。在疾病的初期和病情用药后稳定后是完全可以和正常人一样恋爱、结婚和过性生活的.但是要避免过度劳累,性生活要适度。正常结婚、性生活并不会造成红斑狼疮复发,但妊娠则可能诱发红斑狼疮活动。
虽然结婚不受疾病影响,但是狼疮患者的生育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首先,狼疮活动是妊娠的禁忌,病情不稳定者不能生育;其次,长期应用免疫抑剂,会导致生育能力下降,包括男性患者精子减少,女性患者停经、闭经或月经紊乱;最后,狼疮患者产科并发症发生率较高。因此,结婚后的红斑狼疮患者需要采取一定的避孕措施,慎重用含雌激素的口服避孕药,对抗磷脂抗体阳性或有血栓病史的女性,应禁用口服避孕药,提倡以工具为主。
女性患者容易发生月经紊乱或停经、闭经,多数由治疗药物导致(如环磷酰胺、雷公藤等药),也可因疾病本身引起。停经或闭经的患者可能出现类似更年期的一些症状如潮热、脾气急躁等,但就疾病本身而言,可能是有益,所以不必过分担心。如果服用时间不长或累计剂量不大,多数患者停药后月经可以恢复正常,不建议使用雌激素替代疗法。
患者平时应注意月经的变化,停经后仍应注意采取避孕措施(工具避孕)。对有生育愿望的年轻患者而言,尽可能选择对月经影响小的药物。